
【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李丽梦】
6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前海玖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瀛资产”)、深圳市前海腾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两家机构及相关人员合计被罚没近6000万元,超过此前优策案(3500万元)和瑞丰达案(4100万元),处罚力度再创私募基金领域“史上最重”。

图为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
同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宣布将按程序启动注销两家机构管理人登记。从经济重罚到资格剥夺,从行政处罚到行业自律,监管部门正以“零容忍”态度构建全链条追责体系,坚决清除私募行业“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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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玖瀛资产和腾创投资均成立于2015年,住所均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两家机构表面上相互独立,实则共用办公场地和工作人员,系同一实际控制人鲍娇燕(女,1983年1月出生)控制的私募机构。玖瀛资产在管基金数量30余只,管理规模为10亿元至20亿元。

图为深圳证监局处罚决定书
经查,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及相关责任人员利用私募基金向玖瀛资产及关联主体输送利益,报送虚假信息,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
行政处罚决定书详细还原了违法操作链条,核心违法事实包括两个方面。
(一)利用私募基金财产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2022年5月至6月及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玖瀛资产及其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以及腾创投资担任管理人的多只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交易,低价买入债券“PR02”“22发”,再以偏离中证估值的价格卖出。第一次操作合计获利1040余万元,第二次获利1807余万元,两次合计获利28,476,150.24元。
通俗地说,就是两只“自己人”管理的私募基金互为对手方——一只低价买入债券,另一只以偏离市场估值的价格高价接盘。价格越倒越高,中间的差价没有回到基金财产中,而是流向了玖瀛资产及相关利益主体。这不是市场波动带来的正常盈亏,而是人为操纵下的利润转移。这种“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操作手法,将投资者资金当作“提款机”。
(二)报送信息存在系统性虚假记载。如果说利益输送是“里子”上的问题,信息披露就是“面子”上的问题。
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两家私募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信息存在系统性虚假记载。玖瀛资产自2019年7月至调查日,向深圳证监局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腾创投资自2021年5月至调查日亦存在同样问题。
更令人震惊的是,2023年12月,玖瀛资产、腾创投资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经公司盖章的相关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时,144条交易记录被篡改,导致提供的银行流水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查实的违法事实,深圳证监局作出分层穿透式行政处罚。
机构层面:对玖瀛资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5,628,535.22元,并处以26,228,535.22元罚款;对腾创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47,615.02元,并处以3,447,615.02元罚款。两家机构罚没款项合计5800余万元。
个人层面:对实际控制人鲍娇燕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对时任玖瀛资产投资经理石在、时任玖瀛资产交易员陈迪潇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9万元罚款。3名责任人员罚款合计100余万元。
资格剥夺层面:5年证券市场禁入意味着鲍娇燕在禁入期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证券业务;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则直接切断了其以任何名义参与证券交易的通道。两项措施叠加,在相当长时期内全面限制其市场参与空间。业内专家指出,“财产罚”让违法者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资格罚”则从根本上剥夺其继续作恶的能力,两者结合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
此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按程序注销两家机构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从行政处罚、注销登记到刑事追责的多维度惩戒体系,向全行业传递出明确信号:私募领域绝不是法外之地。
“史上最重”的坐标:半年三破纪录

此次近6000万元的罚单,是私募基金领域不到一年时间内第三次刷新处罚金额纪录。
2025年12月,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优策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合计处罚超3500万元。彼时,这一处罚力度已被业界称为私募行业“史上最重”。
更令人关注的是,优策投资实际控制人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了其管理人登记。仅仅一个月后,纪录即被刷新。
2026年1月,上海证监局对浙江瑞丰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私募机构、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这是一起典型的“窝案”,系列案件至少涉及9家私募机构、5名个人。违法行为包括未按合同约定投资运作、未如实报送信息、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等。
上海证监局对瑞丰达及关联私募机构共罚没2800余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罚款1300余万元。系列案合计罚没总额达4131.91万元,超过优策投资案的3525万元。瑞丰达实际控制人孙伟被罚款119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3500万到4100万再到近6000万,半年之内三度刷新纪录。
一方面,监管力度持续加码。2026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违规募集、侵占挪用、自融自用、利益输送等行为。玖瀛、腾创案正是该文件出台后落地的首张重磅罚单。
配资助手其次,追责体系日趋立体。三起案件均呈现出“行政罚款+市场禁入+注销登记+刑事衔接”的多维度追责特征。“财产罚”让违法者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资格罚”从根本上剥夺其继续作恶的能力。
行政监管和自律管理协同发力,向市场传递了“私募领域不是监管盲区,任何严重违规行为都将面临多维度、立体式打击”的明确信号。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是为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私募基金监管有利于及时清除害群之马,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玖瀛资产、腾创投资案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私募基金领域极少数机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丑陋面目——利用制度漏洞、操纵关联交易、篡改数据信息,将投资者真金白银转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而近6000万元的“史上最重”罚单,则是一记重锤,敲响了私募行业合规经营的警钟。
严惩个案绝非终点,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才是根本目标。随着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落地实施和证监会执法力度的持续加码,私募基金行业正加速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对于广大私募机构而言北京市股票杠杆服务平台,合规经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任何触碰监管“底线”与“红线”的行为,都将面临倾覆式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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